关于企业2019年元旦前办理了进口保证金放行手续的,现在海关的后续处理操作提示来了:
1、企业填写《海关通关环节税款担保销案(转、退)核批表(见后附表格及填表注意:名称就写第一个商品的名称加“等”,数量写一批,金额写保证金的金额,盖章),并在深圳海关总关附属一楼58号窗口递交申请(递交时注明是否已申请QP改单)。
2、同时,企业需在QP系统发起改单。在QP系统可看见原报关单上征免栏为“保证金”(有些因显示问题在QP也还是显示“照章征税”,实际系统已改为保证金),现企业发起修改,将“保证金”(或可看到的“照章征税”)改为“照章征税”,发送修改申请即可。
3、以上两步骤请同步操作。
以上请大家知悉,并请尽早办理。因为很多企业财务已着急年前增值税抵扣了!
点击下载:
海关通关环节税款担保销案(转、退)核批表2019010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