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了统计的准确性,12月已申报放行货物当月应结尽结,请未缴税的尽快缴税结关,不要跨年。
举例:跨年编码变动统计科几个月后会找回来改单,货值超50万人民币会立案罚款(按海关行政处罚条例第十五条,影响海关统计最低标准罚款1000元以上)。
2. 注意单一窗口电子支付的暂停支付时段,支付要提前。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于2022年12月31日11点至2022年12月31日16点30,暂停“单一窗口”标准版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使用,期间暂时不能使用该系统开展海关税费缴纳操作。
3. 涉及加工贸易集中报关业务的企业请注意,每到年底会接到通知:企业有用集报清单进出口的,需抓紧时间这两天集报,不要跨年!
a. 跨年有可能会因新一年商品编码变化,造成清单修改编码,影响集中报关时间。
b.根据最新的海关总署2019年第218号公告中的第四条,集中申报不得超过手(账)册有效期或核销截止日期,且不得跨年申报。
c.做月报时,以前只用备注非医疗器械,现在出现提示:“货物属性”字段填报不符合要求,怎么处理?请更新系统最新版本,点进去就有非医疗器械的选择项。
4.涉及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业务的,12月的转厂送货一定要本年度结转吗?
答:担心商品编码会有变化,结转双方一定要保证同年度结转即可。
5.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等等证件有效期很多是不能跨年,不能跨年,不能跨年,请注意及时换证。
6.进口货物未到港要跨年到达的,如果无法确定商品编码不变的情况下,不要跨年提前申报。
7.进口货物已到港,采用两步申报的,要注意确保非涉检货物6位海关编码准确不变;涉检货物10位海关编码准确不变;涉证货物相关证件到完整申报时仍在有效期的前提下可先进行概要申报、跨年后再完整申报。否则,要么需在跨年前完成完整申报,或年后待监管证件更新后直接进行整合申报。
举例:有些商品编码非涉证非涉检,跨年时段两步申报概要申报发送后,单一窗口系统提示退单提示货物属性未填报,建议企业根据提示补充涉检信息货物属性,或选择整合申报。
8. 进口涉税不控税了,大家不用担心挂保了!
9.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数据中心已于12月29日20:00更新货物申报系统涉及机电类商品校验规则。优化机电类商品申报校验规则,增加许可证编号录入要求提示。
机电类商品“产品资质”界面“许可证编号”字段的录入指南请参见:机电类商品“产品资质”界面“许可证编号”字段的录入指南请见下文附件:
https://www.singlewindow.cn/#/detail?breadNum=bc12&articleId=000000000000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