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任何优惠原产地证书(包括普惠制优惠原产地证书及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注册的企业,自2009年8月24日起,该局自动为其开通其他所有种类的原产地证书的注册,企业不再需要另行提供相关资料。
中国-新加坡、中国-新西兰、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项下的签证产品不再列入《关于调整对部分敏感产品进行特殊管理的通知》(深检产[2009]64号)所确定的敏感产品范围,企业确定注册后即可如实申报办理。
附:敏感产品清单
信息来源:http://www.szciq.gov.cn/n001/ShowArticle.aspx?id=177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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