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去年11月采取措施调整了加工贸易风险担保金的收取条件和免收范围,收取条件由原来的10个减少为7个,免收范围由原来的3种情形增加为5种情形。相关措施出台后,深圳海关辖下各现场海关第一时间开展了清退工作。据统计,相关措施实施以来,深圳海关已及时清退风险担保金、保函900余份,金额约为3.4亿元人民币;新措施的宽松政策对风险担保金的减收效果也非常明显,如深圳海关辖下南头海关2008年12月份风险担保金征收金额环比大幅下降64%,对某企业如按原标准应征2.3亿风险担保金现减少到300万元。
信息来源:http://shenzhen.customs.gov.cn/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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