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中国产品在德国遭退运现象增多,中方企业为此蒙受不小经济损失。日前,记者专门就此事电话采访了中国驻汉堡总领馆经济商务室领事胡建新。胡建新建议,中方企业应运用合同、信用证结算和法律等手段保护自己,以避免或减少退运造成的损失。
胡建新介绍说,中国商品在德遭退运现象近期明显增加。今年前4个月,中国驻汉堡总领馆就处理了几十起此类案件。其中,纠纷双方以中小企业居多,退运产品范围也很广,涵盖工艺品、日用品和汽车配件等。
胡建新表示,中国商品在德遭到退运的形式也很多。或者产品运抵后无人提货,中方企业不得不将产品运回国或在当地自行处理;或者是德方企业提货后拒绝付款,中方企业惨遭欺诈。
胡建新分析说,在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商品频遭退运的原因,一方面是有些德国企业无法从厂家收回资金,财务紧张了;另一方面,不排除在危机发生后德国企业的商业道德有所下降这一因素。
胡建新建议中国企业应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日益增多的退运问题。首先,他建议在与德方签订合同时,应把产品遭退运后如何处理这一条写进去。一旦发生退运,双方按合同约定分担损失,从而可以有效保护自己。其次,中方企业应更多使用银行信用卡方式结算,而不能仅仅通过中德双方的预付款和后付款约定结算。第三,一旦退运事件发生,中国企业应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而不是只通过电话、邮件与德方交涉,这样往往会导致德方对此置之不理,最后案件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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