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发布食品内杀虫剂残留标准草案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2009年6月21日发出G/SPS/N/TPKM/163号通报,标题为:食品内杀虫剂残留标准草案。主要内容:本草案制定和修订水果、蔬菜及粮食内杀虫剂阿维菌素(Abamectin)、啶酰菌胺(Boscalid)、嘧菌环胺(Cyprodinil)、灭蝇胺(Cyromazine)、溴氰菊酯(Deltamethrin)、三氯杀螨醇(Dicofol)、咯菌腈(Fludioxonil)、噻螨酮(Hexythiazox)、吡虫啉(Imidacloprid)、甲氧虫酰肼(Methoxyfenozide)、抗蚜威(Pirimicarb)、甲基嘧啶磷(Pirimiphos-methyl)、丙环唑(Propiconazole)、氟环唑十(Pyraclostrobin)、嘧霉胺(Pyrimethanil)、喹氧灵(Quinoxyfen)、虫酰肼(Tebufenozide)及肟菌酯(Trifloxystrobin)的最高残留限量。
拟批准日期:待定。拟生效日期:通报日后6个月。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发布日起60天。
印度发布植物检疫令草案
印度2009年9月8日发布G/SPS/N/IND/62号通报,标题为:2009年植物检疫令草案。主要内容有:本通报旨在进一步放宽表VI项下通报的有关各国9项产品进口的规定。这9项产品中,2项是繁殖植物切枝,1项是繁殖用球茎植物,1项是播种种子,1项是组织培植植物;2项是消费用圆木材,1项是消费用谷物,1项是繁殖植物切枝及组织培植植物。有11项(Sl.No.667-667)首次被纳入指令表VI。本通报将准许印度原禁止进口的植物及植物材料进口到印度。
拟批准日期:2009年9月5日,拟生效日期:通报日后6个月。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发布日起60天。
巴林制定关于调味酸奶的技术法规草案
巴林标准计量局(BSMD)2009年8月12日发布了G/TBT/N/BHR/135号通报。
为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巴林制定关于调味酸奶的技术法规草案。该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调味酸奶第7和第8条(标签和包装)规定的要求为强制要求。具体如下:产品容器应清洁无害、水密气密密封并且能够防止产品特性改变,产品应以能够防止外部污染的方式包装。草案还规定了标签要求:(1)按脂肪率划分产品类型(全脂、部分脱脂及脱脂)、如果产品是用奶粉或炼乳制成声明"由奶粉或炼乳制成"应以相同字体清楚地印在产品名称下方、如果加工产品使用或部分使用了牛奶以外的其他奶应提及奶源动物、应声明每100毫升产品的营养信息或提供包含的能量(卡路里)、应声明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该提案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见截止日期为通报后60天。
巴林制定关于酸奶的技术法规草案
巴林标准计量局(BSMD)2009年8月13日发布了G/TBT/N/BHR/136号通报。为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巴林制定关于酸奶的技术法规草案。该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海湾标准(GSO992)酸奶的条款7和9(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
草案规定如下:1.产品的容器应当由卫生、无毒和无害的材料制成,容器应当是防水、清洁,并且不会造成产品特性改变的。2.该产品应当以防止所有外部污染的方式包装。草案同样还详述了标签要求,诸如:所使用的牛奶的类型(鲜奶、奶粉),脂肪百分比和依照脂肪百分比酸奶的类型(酸奶、部分脱脂酸奶、脱脂酸奶),总的非脂乳固体百分比、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年,月,日)在添加天然糖的情况下应当显示“加糖酸奶”的说明、在发酵后加热处理的情况下应当在标签上显示“发酵后加热处理酸奶”的说明。在标签上应当显示食品添加剂。营养信息(以卡路里表示的能量、蛋白质、脂肪、总糖、钙、钠以及添加的维生素的百分比)。
该提案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后60天。
巴林制定关于酸奶饮料的技术法规草案
巴林标准计量局(BSMD)2009年8月13日发布了G/TBT/N/BHR/137号通报。
为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巴林制定关于酸奶饮料的技术法规草案。该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海湾标准(GSO)酸奶饮料的条款5.1和6(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草案规定如下:该产品应当包装在由安全、卫生和无毒的材料制成的适当容器中;容器应当是清洁、从未使用过并且不会影响产品的性质的;产品应当包装在防污染的安全容器中。草案同样还详述了标签要求,诸如所使用的牛奶的类型、脂肪百分比、非脂固体乳原料百分比、添加的盐的百分比、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存要求。
该提案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见截止日期为通报后60天。
巴林制定关于冷冻酸奶的技术法规草案
巴林标准计量局(BSMD)2009年8月13日发布了G/TBT/N/BHR/138号通报,标题为关于制定关于冷冻酸奶的技术法规草案的通告。
为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巴林制定关于冷冻酸奶的技术法规草案。该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海湾标准(GSO1326)“冷冻酸奶”的条款7和9(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草案规定如下:1.产品的容器应当由卫生、无毒和无害的材料制成。包装物应当是清洁、防水、密封和不影响产品性质的。2.该产品应当以防止所有外部污染的方式包装。草案同样还详述了标签要求,诸如:脂肪和非脂乳固体含量、依照脂肪的含量产品的类型(全脂、低脂、脱脂)、所使用的牛奶类型(鲜奶、奶粉等)、在使用人造甜味剂的情况下,依照产品的类型说明“无糖”或“低卡路里”;生产日期及保质期、营养信息(以卡路里表示的能量、蛋白质-脂肪-总糖的百分比、钙、钠,以及添加的维生素)。
该提案拟批准日期及拟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见截止日期为通报后60天。
(以上均据国家质检总局标法中心)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