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罗湖海关了解到,2009年开始至昨日发稿止,罗湖海关共计查获旅客超带货币进出境案件382宗,案值折合人民币约8550万元,其中2009年7月7日、2010年1月14日及1月15日,查获三起折合人民币案值分别为145.06万元、141.64万元和135.86万元的违规超带货币出境案件。
2月27日,罗湖海关于出境现场查获一名出境内地居民超带美金27.3074万元、港币87.1万元,案值折合人民币约266.57万元。当事人采取人身绑藏的手法,将现钞绑藏在手臂、腰腹部、大小腿等多处,部分现钞藏匿于随身背包中。当事人上次出境时间为2010年2月26日,属短期多次往返类型的旅客。
据分析,自「一签多行」政策实施以来,深圳居民港澳自由行购物更加方便,携带超额现钞出境购买大宗电子产品及珠宝等奢侈品情况明显增加,当中,部分旅客对货币进出境管理规定不了解,因而超带货币现钞出境;也有部分属于帮人携带货币现钞出境,赚取带工费的。另外,随着香港与内地经济往来日益密切,不少公司为图方便,违规携带货款现钞赴港支付定金、交付货款或偿还债务等。
深圳罗湖海关提醒旅客,目前携带货币出入境规定为: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需申报;外币现钞分为三种情况:当天出境超1次,折合500美元以上需申报;15天内出境超1次,折合1000美元以上需申报;非以上情况,折合5000美元以上需申报。
信息来源:《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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