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新闻,蒙古国加入《亚太贸易协定》中蒙将相互实施关税减让。


目前,《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包括孟加拉国、中国、印度、老挝、韩国、蒙古国和斯里兰卡。《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FORM B)是一种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在签订协定的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产地证明文件。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应于货物出口时或者装运后3个工作日内签发,不允许办理补发证书。
《亚太贸易协定》的原产地标准:
(1)货物在一出口成员国完全获得或生产的,填写字母“A“。
(2)货物在一出口成员国境内最终制得或加工,其使用的来自非成员国或不明原产地的原材料、零件或制品的总价值不超过该产品FOB价的55%,填写字母”B”并注明原产于非成员国或原产地不明的材料、部件或产品的总货值占出口产品FOB价的百分比,例如:“B”40%。
(3)货物在一出口成员国境内最终制得或加工,最终产品中成员国成分合计不低于其FOB价的60%,符合《协定》原产地规则第四条(原产地累积标准)的,填写“C”并注明原产于成员国领土内的累积成分的总价值与出口产品FOB价的百分比,例如:”C”60%
(4)货物满足协定项下部门《协议》原产地规则的,填写字母“E”+原产地标准,例如:”E”C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