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全省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指引的通知》粤民间函[2011]53号的要求,充分体现民主选举,于2014年6月12日至6月22日向全体会员发起自荐(推荐)广东深圳报关协会第三届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工作。现任第二届理事会的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可以连选连任,新入会的会员单位可以对照相关条件自荐(推荐)为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侯选单位。筹备小组将汇集《自荐(推荐)征询表》,按照地域性、先进性、代表性的原则进行评议,连同相关资料确认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侯选单位,提交理事会审议,并提交会员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
感谢对报关协会的支持!
附: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条件
理事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热爱和支持协会工作;
2、近三年经营指标及平均业绩相对优秀;
3、诚信经营,近二年没有违纪、违规记录;
4、具有一定的地域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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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报关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筹备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