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是外贸企业办理进口废物原料业务的必备材料,该证书原有效期为5年(新证书有效期为3年),第一批证书有效期到2012年8月31日。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检验检疫部门提出延续申请,逾期证书自动失效。如果逾期,须按注册登记程序重新申请取得注册登记资格。
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申请延期的国内收货人可以通过互联网(http://scrapconsignee.eciq.cn)提交延续申请,并须及时将有关申请的书面文本材料寄送检验检疫主管部门。企业须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91号公告中新的注册登记管理要求完善质量体系文件,按照环保部、质检总局等五部委12号令保留有关进口、运输、交付、加工利用等记录,以备现场检查。 (葛 童 宋春雨)
信息来源: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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