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不断发展,生产要素在世界范围内的流通日益活跃。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有近80%的生产要素的流通需要木质包装参与其中。在新的经济形势下,进境木质包装的检验检疫工作呈现出新的特点,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其中“混搭”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有无加施IPPC标识“混搭”。2012年2月20日,查验人员在对一批原产国是意大利、申报数量为11个,名称为中木箱的木质包装,装载于3个40英尺集装箱内。对该批木质包装实施现场查验时发现,其中一个集装箱内的木质包装无IPPC标识,其余两个集装箱内木质包装有IPPC标识。查验人员依据要求对该批木质包装扦取样品后,对无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实施卫生除害处理。
这种现象主要在货物装运环节需要加固、木质包装需要进行再维修或者转港需要重新更换木质包装的情形中出现较多。
输出国家或地区“混搭”。2012年1月7日,查验人员在对一批原产国为德国、申报数量为14个、名称为天然木托的木质包装实施查验时发现,从木质包装施加的IPPC标识判断,该批木质包装来自四个欧盟国家,分别是德国、法国、比利时和荷兰,且部分木质包装比较陈旧。对该批木质包装扦取样品后,分别检测出活体小杆线虫和活体滑刃线虫。
这种现象主要在来自欧盟成员国的木质包装中出现较多,其主要原因在于全球化采购背景下涉及货物原产地、代理分销商、跨国采购以及大区采购等国家和地区较多。
木质包装材质“混搭”。这种现象表现在针叶木材和阔叶木材同时存在于同一批木质包装或同一个木质包装中,主要发生于木质包装进行再维修或更换木质包装的过程。
2011年12月14日,查验人员在对一批原产国为泰国、申报数量为80个、名称为天然木托的木质包装实施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木质包装多数连接托盘上部和下部的木墩为针叶木材质,而木托的其余部分为阔叶木材质。查验人员对部分木墩扦取样品,检出活体小杆线虫。
木质包装新旧“混搭”。2011年11月9日,查验人员在对一批原产国为意大利、申报数量为22个、名称为小木箱的木质包装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木质包装中的10个木箱外观陈旧,经常用于叉车承托的部分已经毁坏;其余12个木箱,外观虽不陈旧,但仍有使用过的痕迹;该批木质包装的IPPC标识有三种不同的热处理企业编号。经仔细查验,未发现有活虫危害迹象,分别对这两种木质包装扦取样品,检出活体小杆线虫。这种现象在来自欧美国家的木质包装中出现较多,主要是由于欧美国家对木质包装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回收利用制度。
IPPC标识样式“混搭”。这种情况较为复杂,有的是伪造的IPPC标识、有的是塑料卡片或纸质IPPC标识、有的IPPC标识直接喷印在货物上、有的IPPC标识缺乏必要信息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2011年2月29日,查验人员对一批原产国为马来西亚、申报数量为160个、名称为天然木托的木质包装实施现场查验时发现,部分木质包装的IPPC标识为“MY-0153-HT-DB DOA”,部分木质包装标识为“MY-(B)0016-MB-DB”。经现场查验人员初步确认“MY-0153-HT-DB DOA”为假标识,原因是经过查询只有泰国的IPPC标识有“DOA”字样(为泰国农业部的英文缩写),且热处理企业的编号“0153”也为泰国IPPC标识编号模式(四位数字,以零开头)。
木质包装“混搭”给进境木质包装带来了潜在检疫风险:
木质包装来源复杂增加疫情风险。重复使用的木质包装、对木质包装进行再维修、加固货物使用的未经处理的木质材料及为装卸便利临时使用的木质包装,使木质包装的来源越趋复杂,增加了携带疫情的风险。
木质包装流通环节增多增加疫情风险。在贸易全球化的背景下,木质包装的仓储及中转环节增多,由于环境条件及管理方式等原因容易造成有害生物的再次侵染。
除害处理情况不容乐观。在现场查验过程中,存在种种IPPC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这势必会引起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对IPPC标识这一烙印在木质包装上的“植物检疫证书”的真伪、除害处理的质量以及携带疫情的情况产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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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包装“混搭”现象增加检疫风险,给进境木质包装检疫工作带来挑战。山东黄岛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对进境木质包装实施检疫工作。
黄岛局采取多种形式如发放宣传材料、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对相关企业宣传木质包装相关法律法规,并重点就疫情危害、防疫管理、疫情控制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强化企业保护环境的主体责任意识;另外,要求国内收货人与国外发货人进行信息沟通,确认使用木质包装情况,尽量避免木质包装“混搭”的情况发生。
除了木质包装相关法律法规以外,黄岛局还重点对现场检验检疫人员就疫病疫情的识别特征、国外疫病疫情的发生情况、查验和取样操作方法及针叶木材及阔叶木材的材种识别等方面加大培训力度。要求查验人员在实际查验工作中,一旦发现“混搭”木质包装,要适当加大查验比例及查验数量,并有针对性地对“混搭”木质包装扦取样品送检。
对相关企业和代理人建立诚信档案,进行分类并实施动态管理模式,发现木质包装不符合法律法规情况严重的,严格按照“扣分制度”及“黑名单制度”对相关企业及代理人实施重点检疫和严格的检疫处理措施,提高诚信度。
信息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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