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417号)精神,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为使广大会员企业顺利适应报关行业这一新的改革措施,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掌握相关操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东深圳报关协会充分发挥行业代言人的作用,坚持从企业利益出发,以会员需求为导向,认真做好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启用前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及时召开企业座谈会,邀请部分专业报关企业、物流运输企业、国际货代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传达中国报关协会日前在西宁召开的行业专题会议精神,听取企业对启用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使用报关代理业发票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二是积极走访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以行业代言人的身份,积极反映会员单位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途径,双方求同存异,协调一致,达成共识。三是结合会员单位普遍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按计划、分片区、有次序地举办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操作辅导培训,先后在报关企业比较集中的南头海关、大鹏海关举办了两期培训班,邀请报关代理业发票套打软件开发单位就发票的打印等事项进行专题讲解,共有200余人参加了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四是设立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咨询热线,指定行业部为热线咨询答复人,推行“首问责任制”,热情、耐心、准确、详细地答复会员单位就启用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所提出的各类咨询和求助。截止日前,在深圳税务部门和广东深圳报关协会的共同努力下,深圳海关关区报关代理业专用发票的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未出现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