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缓解中小型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龙岗区从2006年开始实施整合政府资助资金改革,将各类政府资助专项资金整合为经济发展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采取政府专项资金单独资助和政府专项资金与金融中介联合运作两大类计11种资助方式,构建起全区专项资金新型资助体系,通过两年多来的运作实践,初步显现出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龙岗区的主要做法是:(一)出台管理办法,逐步扩大资助规模。区政府先后出台了龙岗区经济发展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实施细则,明确了资助对象、资助条件、资助方式、资助标准、审批流程及监管要求。2006-2009年,龙岗区共安排经济发展资金4.25亿元、科技发展资金2.55亿元。其中,2009年安排区经济发展资金1.2亿元,科技发展资金0.7亿元。(二)确定政府资助专项资金资助方式。经济发展资金采取金融杠杆放贷和无偿资助方式,区科技发展资金采取委托中介无息借款和无偿资助方式。(三)择优确定合作金融机构。通过公开竞争,比实力、比合作条件、比历史贡献,兼顾银行与担保机构在项目管理机制上的差异性和互补性,择优选择国家开发行(联合农行、中行、招行)、建行、交行等6家银行为经济发展资金的金融杠杆放贷合作单位;选择浦发行和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合作单位委托管理科技发展资金贷款。在改革实践中,为加快推进政府资助资金利用金融杠杆放贷方式扶持企业工作,龙岗区在政府资助资金金融杠杆贷款合作协议期满后,不再与个别合作积极性不高的银行进行金融杠杆放贷合作,并放开了合作银行准入限制,凡符合条件的银行都可以参与政府资助资金金融杠杆放贷合作。(四)公开透明确定资助企业和项目。牢固树立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的理念,严格按程序公开透明地做好各项工作,完善相关配套评审制度,,建立和完善资助项目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五)形成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建立由区政府主管领导及区财政、贸工(物流)、科技、旅游、农业等部门共同组成的专项资金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分散受理、联席审核”。同时,由财政部门全程跟踪,控制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作。(六)稳步推进资助计划。截至目前,区经济发展资金成功资助112家企业(项目)、资助金额 11,271.2万元。其中:由金融机构采用抵押或信用形式成功对12家企业发放贷款5,400万元。区科技发展资金先后成功资助五批共270家企业(项目)、资助总金额21,972.5万元。其中:推出无息借款扶持企业项目40个、放款金额14,330万元,放款成功率占政府推荐企业数量的73%;无偿资助项目总计230项、金额7,372.5万元。(七)加大扶持力度,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龙岗区利用政府资助资金平台,通过杠杆贷款、贴息、贴保和专项资助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力度。对经申请并通过审核的企业,杠杆贷款的风险担保最高比例从20%提高到50%;贴息率从3%提高到5%,贴息上限由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科技型企业贴保率从1%提高到3%,单个担保机构每年的最高贴保额从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对经认定的区级工程技术中心、产品设计检测中心的无偿资助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境内外创投机构对我区中小科技企业进行风险投资最高可给予200万元的风险补贴,对中小科技企业导师最高可给予50万元的补贴。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对企业参加经区政府认可的国内外各类经贸科技展会,按照实际发生展位费的4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次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
龙岗区通过整合政府资助资金改革,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由于有政府主管部门的考察、认定和推荐,并且财政适当承担了部分贷款坏账风险,解决了中小企业缺乏符合银行信贷条件的抵押物困难,激发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放贷的积极性,使得企业能够比以往更方便、更快捷地得到贷款。仅按中介金融杠杆放贷至少5倍放大框算,政府资助资金每年将给相关企业新增贷款6亿多元。
二是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做强做大。项目开发取得了新的成果,申请专利13项,取得专利授权8项;带动了风险投资的进入,如五洲龙汽车引进粤科风险投资3,000万元;促进了产品上档次上名牌,如唯特偶公司的免清洗无铅焊料助剂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奔达康公司的电力电缆为国家免检产品和广东省名牌产品;促进了项目的规模化生产,锘威公司的电脑散热器已实现利润1,000万元。
三是有效地降低了财政资金投放使用风险,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由于金融机构负责回收全部借款,政府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得到很大提高,资金回收率达到100%,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金融机构借助金融杠杆放贷和委托无息借款平台可以深入了解中小科技企业,培养优质客户。如巨浪光电公司在得到无息借款最高额度500万元的同时,又获得了浦发行1,500万元的商业贷款。
四是有效地发挥了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的导向、调控、有效放大作用,促进了财政管理职能转变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改革逐步建立了资金投向合理、资助标准科学、资助方式优化、管理监督到位、使用绩效显著的政府资助专项资金运作新机制,有力地改变了财政性资金的管理模式和运作方式,改变了财政工作的方式方法,较好地发挥了“大财政”支持全区经济发展的“四两拔千金”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了龙岗区财政向效益财政、绩效财政、阳光财政、公共财政的职能转变。
信息来源:http://www.sz.gov.c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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