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罗湖海关获悉,4月26日上午,该关以“创造、保护、发展”为主题,在罗湖口岸举办“4.26知识产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邀请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及代表参加,并在现场开辟了LV、NIKE、ADIDAS、SONY、NOKIA等侵权产品展区,面向广大进出境旅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题法律宣传,宣讲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解答公众对海关业务和法律问题的咨询,旨在进一步提高旅客对侵权产品的辨别能力,提升旅客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的认同感。此次活动共计派发宣传单张1000余份,解答旅客咨询150余人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据罗湖海关负责人介绍,在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形势仍然严峻的情况下,作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执法部门和全国最大的旅检口岸,罗湖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取得较好成效。2010年第一季度,该关查缉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呈现几个特点:一是案件宗数和侵权物品数量大幅增长。该关共采取知识产权执法措施66批次,已确认的侵权物品8365件,同比分别增长112%和176%;二是查获的侵权品牌更为丰富,共涉及39个品牌,比去年增加了20个品牌,侵权产品主要集中在手机及配件方面,另有部分品牌皮包和服饰等。三是查获的侵权涉案品牌“杂样化”。在同一宗案件中涉嫌的侵权品牌数量明显增多,有的多达8个品牌,在查获的案件中,涉及两种品牌以上案件数较去年同期增长6.6倍。
罗湖海关在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打击侵权物品进出境的措施。
一是依托风险管理,筑起知识产权边境保护钢铁长城。罗湖口岸日均监管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达24万人次,在海关监管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既要通得快又要管得住”,是知识产权保护必须考虑的一个现实难题。据统计,罗湖海关一季度知识产权案件中约60%的案件涉案当事人的是以帮货主携带货物过关为业赚取带工费的“专业带货者”。针对这一现象,罗湖海关把风险管理作为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力的突破口,注重对重点人群的分析、评估,强化对现场包括货运渠道的涉嫌侵权风险的布控,确保知识产权职能充分发挥,同时结合季节变化以及该关出口货物的结构特征,有针对性地确定监控重点,做到准确打击。
二是与权利人合作,打击做到有的放矢。罗湖海关除了加强日常监管外,还注重加强与权利人及行业协会的合作,随时掌握和更新进出口侵权货物的特点、动向等信息。近日,该关开展“两级双向”培训,邀请NOKIA、SONY、Chanel、L’Oreal等十余家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代表将向海关执法人员介绍鉴别假冒商品的知识与技巧,增强关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业务操作技能。
三是强化深港合作,形成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合力。罗湖海关充分利用毗邻香港海关罗湖管制站的地缘优势,加强双方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粤港海关热线和双方工作会晤等渠道加强信息和情报交流,组织开展粤港保护知识产权联合行动。在一季度开展的粤港知识产权联合行动中,该关及时向香港海关通报旅客涉嫌携带侵权物品出境的情报信息,协助香港海关查获涉嫌侵权手机案件2宗,涉案侵权的手机600多部。
罗湖海关提醒广大旅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国家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经海关调查后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并侵犯条例规定的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进口或者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海关提醒广大旅客注意遵守海关监管规定,共同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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