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梁 津 记者 张 培) 8月29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口岸查验技术水平和能力,提升履职要求,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口岸技术查验设施建设基本要求>的通知》。
《通知》就加强和规范口岸技术查验设施建设及设备配备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口岸技术查验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及协调监督的责任主体,阐明了口岸技术查验设施建设及设备配备的依据。
《通知》着重对口岸技术查验设施建设应符合的基本要求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作出了规定,明确航空、水运、公路、铁路和寄递物五类口岸技术查验设施配置表。同时,对有特殊要求的指定口岸及特殊监管区的设施建设,设置了对接相应设施建设规范的接口。
据了解,《口岸技术查验设施建设基本要求》由质检总局科技司牵头,与动植司、卫生司、食品局、检验司、通关司等相关业务司局共同研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编制,并多次组织专家论证修改完善。为帮助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要求,科技司组织了培训班,以确保通知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文章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