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王芳)为提升食品进口便利化,国家质检总局昨日发布通知,自今年6月1日起将启用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标签管理系统”),获得标签备案号的盒、袋包装食品再次进口时,可免于中文标签版面格式检验。
根据《关于运行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系统公告》,标签管理系统运行后,对于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如果标签检验合格,相关的标签信息将录入标签管理系统,并自动生成一个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号。获得标签备案号的预包装食品再次进口时,凡提供标签备案号的,经检验检疫机构核准,可免于中文标签版面格式检验。对于系统启用前,中文标签版面格式符合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标签备案号。其中预包装食品是指外包装袋、盒的各类食品。
业界认为,进口便利化是我国扩大进口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提升进口便利化工作方面,简化和提高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的效率方面有很大“可作为”的空间,预期未来,简化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的政策会陆续出台。
信息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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