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从罗湖海关获悉,6月3日,一名“水客”在入境现场暴力对抗海关执法,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刺伤该关当班关员。 据介绍,当日下午14时45分,国内居民旅客叶某身背一个黑色双肩背包,手提几个塑料袋经罗湖口岸入境。经过海关监管现场时,海关准备对其例行检查,当事人叶某并未听从当班关员的指引,而是径直向通道出口方向快速走去。关员急忙将其截回,此时叶某情绪十分激动,先是冲进海关工作区内企图抢回自己证件和行李物品,随后更是不配合甚至拒绝海关检查。在关员检查其行李的过程中,叶某突然从身后掏出一把匕首,左手一把抓住了一名当班关员的领带,威胁关员将其放行,现场其他关员见状后立即上前制止,劝其放下匕首,并试着合力将其夺下,叶某不仅没有放下匕首反而挥舞着匕首朝一名关员刺去,造成该关员右手小臂被刺伤,伤口长达2厘米,鲜血直流。 事件发生后,罗湖海关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妥善控制并平息事态,将当事人带离现场。该事件历时约10分钟,未对其他进出境旅客和通关整体秩序造成较大影响。该事件中当事人持有凶器、蓄意暴力抗拒海关执法,性质极为恶劣。后经海关查验,在叶某的背囊及手提袋内共发现未向海关申报的香烟57条,海关旅客通关系统显示叶某在今年3月8日已有超带30条香烟被海关退运的记录。目前,当事人已被罗湖口岸派出所民警带走调查,该关受伤关员也被送往医院进行诊治。 据了解,该起事件已是罗湖海关3月份以来发生的第7起暴力抗法事件。经调查,7起暴力抗法事件涉案当事人均为替走私团伙拖带货物入境牟利的“水客”,均有多次被海关查处记录。 采访中,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信息来源:《深圳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