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罗湖海关获悉,4月11日晚,台湾籍旅客李某从罗湖口岸出境,被海关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经查验,海关在其携带的行李箱、手提袋以及电脑包中共查获千足金吊坠240个、千足金耳环40对、千足金手链24条、千足金项链175条,千足金手镯16个,千足金金块929.3克,共计查获黄金及其制品4402.4克,案值初步估计超过百万元,这是该关近年来查获数额最大的违法携带黄金出境案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罗湖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出境物品。根据海关规定,境内居民、非居民旅客携带、佩戴出境黄金饰品在50克及以下的,准予出境;境外非居民短期旅客携带进境旅途自用黄金饰品超出50克的,本人需要复带出境的,在入境时应向海关申报,复带出境时,海关凭入境申报单登记的数量、重量查核放行。旅客携带出境的黄金及其制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须以货物出口方式报关出口,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授权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签发的《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办理验放手续。旅客违法携带黄金及其制品出境,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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