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循环法》),对循环经济做出上述定义。该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循环法》所称的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
至此,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的重要工程———装备再制造,首次作为专项被列入国家法律章程。专家认为,加强行业准入、支持企业生产、制定产品标准等相关法律条款,将大大加快装备再制造的产业化进程,促进装备工业再制造产业体系的建立。
信息来源:
http://cccme.mofcom.gov.cn/aarticle/xuehuidongtai/200810/20081005822574.html?2220977259=396639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