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70号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为使各会员单位及时了解、准确理解和全面掌握《办法》出台的背景、基本内涵、对企业的影响及实施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2月27日,广东深圳报关协会在深圳市银湖会议中心举办《办法》会员专场宣讲会,邀请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处业务专家对《办法》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讲解。深圳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胡乃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处处长董少华、稽查处处长林宇超,广东深圳报关协会会长邝鹏俊,广东深圳报关协会会员代表、深圳海关“客户协调员制度”企业代表及深圳海关从事企业管理业务人员近50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深圳海关企业管理处处长董少华首先作了讲话,就《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办法》的理念和作用,以及《办法》实施对企业的重要影响等进行了简明扼要的阐述。该处报关企业管理科李劼希副科长则就《办法》的特点和主要条文等进行了准确、详细的解读。深圳海关稽查处处长林宇超并就“客户协调员制度”企业的稽查验证等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和部署。
深圳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胡乃涛在讲话中指出,《办法》的出台,是海关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守法自律”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海关监管理念的与时俱进和不断更新,顺畅了海关与企业之间沟通与互动的渠道,既有助于提高海关管理效能,也顺应了企业的发展需求,必将为广大企业特别是守法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舞台,也必将为巩固关企和谐的合作伙伴关系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充分肯定了报关协会主动联合海关相关职能部门举办宣讲会的做法,希望协会今后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围绕海关工作中心,积极配合海关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改革的组织推动等工作,引导会员企业守法自律、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和谐、畅顺的通关环境。
会后,广东深圳报关协会还委派各办事(服务)处工作人员就宣讲会的形式、内容及效果等问题,对部分与会代表进行了跟踪回访。调查显示,绝大部分与会代表对会务组织及会议效果表示满意,认为此次宣讲会规格高、规模大、服务周到、宣讲及时、讲解内容全面深入、领导讲话言简意赅。但也有部分企业反映会议场地狭小、现场派发的宣传资料偏少。针对这些问题,广东深圳报关协会将在以后的会议中予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