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8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8日。针对总署的征求意见稿,广东深圳报关协会专家委员会于7月6日至7月15日对协会的会员企业进行了问卷调研。
在这一周多的时间内,我们总共收到了31份调研问卷,接受调研企业的行业类型有:收发货人企业、报关企业、供应链企业、仓储物流企业、律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及职业高校代表(海关业务专业);接受调研企业信用等级分别有高级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
从调研结果来看,我们非常欣慰地看到,接近90% 的企业有申请高级认证企业的意愿,而对于《征求意见稿》将高级认证企业的适用管理措施(贸易便利通关措施)从9条增加到14条,接近76% 的企业认为这些优惠措施对企业具有吸引力;征求意见稿对于企业反应比较大的一条是,取消了一般认证企业,而一般信用企业改为了“认证企业”,67% 的企业认为没有经过认证而冠名为“认证企业”不合理,希望能够继续用“一般认证企业”或“常规企业”更合适;对于高级认证企业的重认时间由原先的3年变为5年,三分之二的企业支持这个改变,有三分之一的企业,仍希望维持原来的每三年重新认证一次,同时超过一半的企业,对于海关可结合企业信用状况,不定期重新认证这一条表示疑问和担心。
针对于《征求意见稿》未明确、现有的一般认证企业如何过渡或过渡期内适用于哪个等级来进行管理的问题,接受调研的企业都积极地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有建议设立过渡期为3-6个月的,也有建议过渡期为2年的,但大多数企业都支持在申请高级认证或放弃为一般信用企业中做选择;也有企业提出,希望可以针对有差距的标准进行补充认证,以便一般认证企业能够尽快通过高级认证。
我们非常感谢这三十一家企业积极的参与到我们的调研中,调研报告也将以协会专家工作委员会的名义呈报海关。希望以上这些意见和建议,可以为总署出台正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提供一些帮助。
广东深圳报关协会专家工作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