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2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深圳海关接单中心也已于今年的8月8日开始正式对外受理业务。为体现服务会员的宗旨,使广大会员企业及报关员尽快熟悉《规范》相关内容,了解深圳海关接单中心基本模式和运作流程,9月7日起,广东深圳报关协会为广大企业举办了一次以《规范》和深圳海关接单中心基本运作模式为内容、以企业中的一线报关员为主要对象的培训活动。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活动从9月7日开始,到9月23日结束,前后共22天时间,共举办了10场培训,培训人数高达1200多人。其中,在深圳书城举办了6场培训,对象是深圳海关关区(不含“三惠”地区)代理报关公司和深圳海关现场业务处辖下企业的报关员;在宝安区、龙岗区和惠州市各举办了1场培训,对象分别是南头海关、沙湾海关、“三惠”地区海关辖下企业的报关员;此外,由于报名参加培训的人数过多,协会还特例前往某副会长单位并为其属下的70多名报关员举办了1次专场培训,受到企业的欢迎和好评。
二、培训所取得的效果
经过举办此次培训,不仅让广大企业的报关员初步掌握了《规范》的相关内容,也让他们基本了解了深圳海关接单中心的基本模式和运作流程,取得了较明显的社会效益。
(一)在执行《规范》方面,按照海关总署规定,《规范》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从目前的执行情况看,协会经向深圳海关审单处了解,一是基本没有企业和报关员向该处咨询涉及《规范》填制事宜,二是海关也暂未发现企业违反《规范》填制要求的情事,表明《规范》的执行比较到位,新、旧《规范》的过渡比较平稳。
(二)关于深圳海关接单中心的运作模式和接单范围问题,此前,协会经常接到会员单位的电话,要求咨询、了解深圳海关接单中心的运作模式、接单范围、工作流程及其与现场海关的关系,或反映存在的问题,包括接单中心与现场海关职责不明确、衔接不顺畅、不明白向何处递交报关单等,但经培训之后,此类电话已大大减少,表明培训已取得初步成效。
三、培训的体会和经验
在此次培训中,协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投入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深圳海关审单处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使培训得以顺利进行。通过此次培训,有两点体会和经验:
(一)协会领导高度重视,注重实效,体现为会员服务服务的宗旨,是培训取得成功的根本。《规范》颁布后,为了让广大会员单位能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内容,提高报关单申报的准确性,协会领导主动应对,把握时机,提前筹划培训有关事宜。为确保培训效果,协会还针对关区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分布情况,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方案,对培训的时间、场次、内容、授课教师等作了精心安排,使培训既有计划性,又有针对性。同时,把培训性质确定为免费,也体现了协会竭诚为会员服务的宗旨,受到广大会员单位的欢迎和好评。由于培训及时、内容的实用性强,广大会员单位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和很高的积极性。尽管培训场次和场地有限,广大会员仍然踊跃报名,部分单位还强烈建议增加培训的名额,使培训具备了良好的基础。
(二)深圳海关审单部门领导及相关科室大力支持,主动配合,是培训取得成功的关键。此次培训,由于是以海关业务为主要内容的,因此,不管是对《规范》的解读,还是对深圳海关接单中心的介绍,都离不开深圳海关审单处领导及相关科室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为了搞好此次培训,深圳海关审单处派出了强大的阵营,由3名在一线工作的副科长担任培训教师。3位教师在工作过程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厌其烦,表现出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与合作精神。尤其是在因报名参加培训人数过多、协会要求增加培训场次的情况下,能主动克服困难,调整自身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协会完成所有的培训计划。而当协会专程前往某副会长单位并为其属下报关员作专场培训结束后,参与培训的2位教师还婉言谢绝了该企业派送的授课酬金,受到企业员工的高度赞扬和一致好评。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