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稽查借助中介机构审计力量”试点初见成效
昨日,记者从深圳海关了解到,为落实该关出台的《支持帮助进出口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十二项措施》,提高企业分类、稽查核查等工作水平,深圳海关及时开展了“企业稽查借助中介机构审计力量”试点工作,并初见成效。
12月5日,深圳海关驻经济特区办事处与深圳中正华道会计师事务所、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君合会计师事务所分别签订《企业稽查借助中介审计机构力量业务约定书》,这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将分别对深圳宝龙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枫丹实业有限公司和安东加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进行定点服务。
“海关试点工作以前,我们并不是很重视这项工作,如账册管理、分类管理都比较乱,有时候找一项数据都得翻半天。”深圳宝龙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报关员杨德存告诉记者,“现在不一样了,海关和审计事务所会教我们如何更加规范地操作,企业现在也很重视了,因为工作效率提高了,大家都高兴。”
据悉,深圳海关按照“海关主导、企业自愿、立足专业、合作共赢”的指导思想,通过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AA类别管理为契机,试行由企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协助海关对该企业开展准入式验证稽查,在实践中探索“企业稽查借助社会中介审计力量”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深圳海关驻经济特区办事处风险管理科科长周新友向记者介绍,“试点推行后,很大程度地提高了海关稽查工作效率,有效地解决了海关稽查人员财务审计知识的不足。例如申请AA类别管理的企业多属大型企业,海关验证稽查测试项目多、稽查任务重、时间要求紧,借助审计力量协助海关稽查,尤其是利用审计事务所的专业特长,提高了企业稽查效率,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通过对稽查中发现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有效的方面,向企业提出改进建议,规范、完善企业管理,减少企业在海关事务管理中出现的漏洞和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违规情况,降低经营成本。”
“物流和资金流相互印证,更全面、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企业内控机制。海关重点是对企业货物的进口、存贮、使用等物流情况进行稽查,我们审计事务所则是重点对企业财务单证、资金往来、成本核算等资金流情况进行审计。”深圳中正华道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海关和审计事务所发挥各自专业所长,从物流和资金流两个方面相互印证,提高了海关验证稽查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据悉,长期以来,海关稽查已经形成了“盘仓、核算进出平衡、查找理论库存与实际库存差异”的惯性思维,这种重物流、轻资金流的“静态”稽查模式,手段单一、效率低,而且与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品种多、周转快的“动态”生产经营模式不相适应。深圳海关开展的“企业稽查借助中介机构审计力量”试点工作,既是充分落实十二项措施,促进企业内部规范化管理,提高企业效率,也是深圳海关打破固有思维,大胆尝试,为海关业务的改革创新再次争做排头兵。
信息来源:http://shenzhen.custom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