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讯 15日,记者从罗湖海关获悉,该关查获一名“90后”男子企图利用饮料瓶藏匿止咳水入境案件,截获含有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5.2千克。
3月7日,一名内地男性旅客由罗湖口岸入境,神色紧张。关员注意到,该旅客行李简单,却携带了4瓶大瓶装的饮料。检查时,关员轻轻晃动了一下其中一个可乐瓶,发现可乐瓶中的液体并不像正常的可乐饮料一样起泡,便询问当事人瓶里装的是什么。当事人急忙表示:“这就是可乐,不信我可以喝给你看。”关员遂让当事人将瓶盖打开。一打开,一股浓重的止咳水味扑鼻而来。随后,海关关员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人身搜查,在其裤裆内查获含有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瓶1个。在事实面前,当事人承认4个饮料瓶里装的都是含有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并表示替人携带上述物品入境可以赚取“带工费”。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含有复方可待因、盐酸麻黄碱等成分的止咳药水,长期服用容易成瘾,令人产生幻觉,甚至可能导致死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在2015年4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将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这也意味着走私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将可能涉嫌走私毒品刑事犯罪。罗湖海关负责人表示,在香港,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可以在各大药房合法出售,无需医生处方,在监管上和内地存在差别。一些倒药者甚至做起了“香港代购”,将药品偷带入境销售,非法牟利。海关提醒广大旅客,切勿为了赚取“带工费”等蝇头小利而被不法分子利用,帮人带货过关;如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
信息来源:《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