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深圳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自 2009年1月1日起,新加坡将取消自华进口的全部产品关税。为配合这一措施的实施,深圳检验检疫局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签发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届时,我国出口到新加坡的产品可凭此类证书获得新方“零”关税优惠。
新加坡作为东盟的成员国之一,很早就与中国实行着双边贸易上的互惠。为进一步加快扩大双方贸易往来,双方政府于2006年8月开始了自由贸易区的谈判,2008年10月23日,中国与新加坡政府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根据《协定》,新方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降税计划,取消自华进口的全部产品关税,而中方则将于2010年1月1日前对97.1%自新进口的产品实现零关税。这意味着今后我国产品出口新加坡时,可以凭借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新对我方的关税优惠;新加坡进口产品也可凭相关证书获得我国关税减免,双方达到共赢的目的。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政策旨在消除贸易壁垒,逐步降低签约各方进口关税,促进自贸区内货物流动。这些政策对出口企业应对当前严峻的外贸形势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深圳检验检疫局是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在深圳的唯一签发单位,可签发亚太、中国—东盟、中国—智利、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新西兰以及中国—新加坡贸易协定涉及的6类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该局从2005年开展此项业务以来共签发各种区域性原产地证书约12万份,签证金额高达31亿美元,深圳市相关出口企业获得了大约1.55亿美元的关税减免。为方便企业申领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更好发挥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的作用,该局已为申请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的企业设置了绿色快捷通道,简化了注册备案手续,企业可以快速申请,快速审批。此外,该局还在各分支机构和市民中心政务大厅设立了签证点,方便企业就近申领。
目前,我国与秘鲁、冰岛、海合会、澳大利亚、挪威以及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的谈判也在进行之中,随着区域经济合作的不断深化,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对扩大外贸的影响已日益显现。深圳检验检疫局呼吁,国内企业可充分利用区域性优惠政策,积极拓展新兴市场,扩大产品出口。
信息来源:http://www.szci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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