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进出口企业: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4号(关于简化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作业流程的公告)和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5号(关于优化汇总征税制度的公告)于2017年9月21日起实施。为了便于企业更好地适应海关税收政策带来的变化,享受税收新政带来的利好,特举办本次宣讲会。
一、宣讲内容:海关总署44号、45号公告解读;自报自缴征管模式解读;保函及税款担保差异化、多元化介绍等。
二、宣讲对象: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以上的所有企业均可报名,每家企业可派关税事务负责人1-2名参加。
三、宣讲时间:2017年11月6日下午14:30-17:00。
四、宣讲地点:深圳海关科技信息楼附楼3楼阶梯教室(福田区深南大道2006号)。
五、本次宣讲会由深圳海关关税处主办、广东深圳报关协会承办,不收取费用。
六、报名方式:会员请到协会网站上报名,非会员请将“企业名称、参加人、联系电话”发到协会邮箱报名,协会邮箱:gscba_org@163.com。
报名网址:http://gscba.org/web2/px/detail.asp?titleid=182&page=1
联系人及电话:陈 渠 26677693 13823570685
李绍娥 21618769 13430690526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
广东深圳报关协会 2017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