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管理办法》和《深圳海关关于启用报关员记分管理系统的通告》等有关规定,深圳海关从2008年3月1日起,已正式启用报关员记分管理系统,规定报关员凡出现报关单填制不规范、报关行为不规范的,管理系统将自动对报关员进行记分。为使广大报关企业和报关从业人员尽快适应这一新的规定,维护其合法权益,广东深圳报关协会龙岗服务处结合实际,积极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一是及时召开各报关行负责人会议,通报报关员记分管理的相关情况;二是主动邀请海关负责集中报关业务的科室领导为报关员讲解记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具体的记分条件;三是对各报关行的报关员在具体办理报关手续时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予以收集、整理并向海关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四是对会员单位的报关员因系统原因被误记分的,及时联系海关相关科室予以核查并办理记分返还事宜。截止至4月8日,共接收会员单位上报的14份记分返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