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吨国家明令禁止出口的木炭,藏身在一辆申报装载“玻璃马赛克”的出境货柜车内。日前,皇岗海关在皇岗口岸货运出境渠道查获一起通过伪报品名走私出口木炭案件,共计查获木炭3000余箱15.7吨。目前,案件已移送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 4月16日,涉案货柜车承载深圳某公司货物从皇岗口岸货运渠道出境,该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皇岗海关申报货物“玻璃马赛克”16.68吨出境。 “刚打开车厢门,我们发现装货物的纸箱都堆放得非常整齐,看似非常正规。但是纸箱上印刷的韩文,还有一些隐隐泛出的黑色污点,让我们产生了怀疑。”参与查验的关员小曾说。 经过开箱查验,皇岗海关关员发现,纸箱装的全是黑漆漆的物品。经过鉴别,原来是国家明令禁止出口的木炭。 经人工彻底查验,在这个长达4尺的大货柜车内,几乎满满装的都是木炭。这些木炭均呈条状,颜色为深黑色,形状规则,材质良好。经清点共3000余箱约15.7吨。此外,车内还装有一些零星货物,包括涤纶布料500公斤,铁制配件600公斤,玻璃杯800公斤。目前,案件已由海关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 皇岗海关关员介绍,木炭属于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2004年,商务部、海关总署、林业局三部委联合发布公告,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对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全部禁止出口。据了解,这批15.7吨的木炭走私案件也是近5年来皇岗海关查获走私出口木炭数量最多的一宗案件。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