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深圳湾海关了解到,4月10日,该关连续查获42宗旅客携带新ipad、ipad2、iPhone4S等苹果系列电子产品入境未向海关申报的案件。 据了解,该关查获的该类案件中,一部分是旅客不了解海关监管政策和申报制度,因而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另一部分则明显带有故意逃避海关监管的特征。据介绍,该关在4月8日查获1宗利用两地牌小汽车藏匿走私苹果牌一体机、平板电脑、手机8台的案件;4月10日查获1名旅客将iPhone4S藏匿于鞋盒中试图蒙混过关。海关表示,对不同性质的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法区别处理。 另据统计,4月1日~10日,深圳湾海关共计查发此类违规携带苹果系列电子产品入境案件273宗,其中16宗因涉嫌走私,已经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信息来源:《深圳商报》 |